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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
旅行社在關閉服務櫃檯後,應盡快以書面通知旅遊局,以便在有關准照上作出附註。
申請所需文件
1. 已填妥的暫停營業/關閉場所表格【AV格式310】(表格可於澳門旅遊業界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申請表格須由旅行社持牌公司合法代表按其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簽署,並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倘旅行社持牌公司授權他人為其作出申請,須遞交已作簽名公證認定之授權書正本或鑑證本,並附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