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已填妥的申请表格 【T/CG格式501】 (表格可于澳门旅游业界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申请必须是由有关旅行社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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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须由有关旅行社持牌公司的合法代表或旅行社技术主管签署,并盖上旅行社印章。同时,须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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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当见习导游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须出示正本核对)。 |
3. |
拟当见习导游人士正在就读旅游学院举办的导游培训课程的证明文件影印本 (须出示正本核对)。 |
4. |
载有拟当见习导游人士之现居地址的文件影印本 (如水费单或电费单)。 |
5. |
旅行社的财政局营业税M/7或M/8表格影印本。 |
6. |
1½寸近照 (彩色硬照/彩色数码相片档案) 或即场拍摄数码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