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級別 (非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產內的場所)如何辦理
對象:非酒店業場所內及非屬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產內的酒吧。
辦理時限: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須文件:
- 申請人填妥的【HS格式106】 (可於澳門旅遊業界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 倘申請人為公司,須由公司合法代表按其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簽署有關申請表格,並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請人個人,須按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簽署有關申請表格,並附上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請人授權他人為其作出申請,須遞交已作簽名公證認定之授權書正本或鑑證本,並附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已填妥的同類場所調查表 (可於澳門旅遊業界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 若更改級別涉及更改場所的設施,須同時申請更改設施【HS格式105】。
- 遞交申請文件人士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旅遊局總部 (設有無障礙詢問櫃檯)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 電話:(853) 2845 1515
-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 電話:(853) 2842 1212
-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若更改級別涉及更改場所的設施,須於申請檢查時繳交檢查費用500.00澳門元。
服務地點
- 旅遊局總部 – 可以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繳費 (票據抬頭為 “旅遊局“ ) 又或可透過澳門通、澳門錢包 MPay的方式支付。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可以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繳費 (票據抬頭為“市政署”),又或可透過“政付通”機具進行支付,包括VISA、Master Card 、銀聯借/貸記卡、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微信支付及支付寶;又或可透過澳門通、澳門錢包MPay的方式支付。
付款須知
根據第 22/2008號行政法規,
- 每次支付只能使用上述支付工具中的 其中一種;
- 支票及銀行本票標示金額應與須支付之費用 金額相符;
- 支票簽發日期 不得早於支付日期三日;
- 支付金額等同或超過澳門元五萬元,其必須為保付支票。
網上預約
請透過澳門旅遊業界網站進行網上預約。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親臨領取;
- 經本局網上平台自行下載及列印准照 (僅適用於已開通本局 “牌照事務” 電子帳戶及一戶通的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