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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接送員工作證



  • 續期
  •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旅遊接送員工作證續期申請只可在工作證有效期屆滿前60天內辦理;倘因特別情況須早於指定期間申請續期,申請人可以信函提出,並說明理由及提供理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T/CG格式501】(表格可於澳門旅遊業界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申請必須由僱用接送員之旅行社提出。
      註:申請表格須由有關旅行社持牌公司的合法代表或旅行社技術主管簽署,並蓋上旅行社印章。同時,須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2. 接送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須出示正本核對)。
    3. 通過由澳門旅遊學院舉辦的更新旅遊、文化及經濟等方面知識之課程的證明書影印本 (須出示正本核對)。
    4. 載有接送員現居地址的文件影印本 (如水費單或電費單)。
    5. 須出示旅遊接送員工作證正本。
    6. 1½寸近照 (彩色硬照/彩色數碼相片檔案) 或即場拍攝數碼照片。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旅遊局總部 (設有無障礙詢問櫃檯)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 費用: 100.00澳門元 (另加10%印花稅)。
    • 逾期附加費: 逾期不超過30日,加收100.00澳門元。逾期超過30日,加收200.00澳門元。

    服務地點

    • 旅遊局總部 – 可以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繳費 (票據抬頭為 “旅遊局”);又或可透過澳門通、澳門錢包MPay的方式支付。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可以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繳費 (票據抬頭為 “市政署”),又或可透過 “政付通” 機具進行支付,包括VISA、Master Card 、銀聯借/貸記卡、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微信支付及支付寶;又或可透過澳門通、澳門錢包MPay的方式支付。

    付款須知
    根據第22/2008號行政法規

    • 每次支付只能使用上述支付工具中的其中一種;
    • 支票及銀行本票標示金額應與須支付之費用金額相符;
    • 支票簽發日期不得早於支付日期三日;
    • 支付金額等同或超過50,000.00澳門元,其必須為保付支票。

    審批所需時間

    工作證有效期內申請續期:收到申請及齊備必需文件翌日起計15個工作日內。(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牌照預約辦理服務

    牌照預約辦理服務:請透過澳門旅遊業界網站進行預約。


    查詢申請進度:請透過澳門旅遊業界網站網上導遊工作證辦理系統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最後更新時間: 01/04/2022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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