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2016年5月3日作出的批示批准,現就「旅遊局新辦公大樓項目規劃顧問服務」的判給作公開招標。
- 招標實體:旅遊局。
-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 項目地點:旅遊局新辦公大樓將位於海港前地。
- 服務目的:服務範圍包括為業主提供建議,研究和數據庫,收集城市的條件和準備旅遊局新辦公大樓建築設計服務各項公開招標的程序,並後續提供顧問服務直至得到土地工務運輸局的確認批准興建為止。
- 執行期限:從接收判給通知書的翌日起計540天 (服務I: 180天及服務II: 360天)。
- 標書的有效期:90天,由公開開啟標書儀式結束後起計。
- 臨時保證金:
臨時保證金的金額為澳門幣拾萬元整(MOP100,000.00),所有投標人必須以現金、本票或保付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保付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須提交由旅遊局發出之收據 (正本);或以銀行擔保方式提供。
- 確定保證金:判給總價的百分之五。
- 底價:不設底價。
- 接納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作出計劃編制註冊登記的實體可參與競投,其工作小組組長(具建築師資格)必須在土地工務運輸局作出10年或以上的計劃編制及指導工程註冊登記,以及擁有都市設計履歷;所有工作小組內的專業工程師及或建築師必須在土地工務運輸局作出4年或以上的計劃編制及指導工程註冊登記。
-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11.1 |
投標人必須在2016年7月19日17:00時截標時間前,於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交至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否則不予接納。 |
11.2 |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
- 講解會:有意者可於2016年6月23日10:00時,出席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 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之講解會。
-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13.1 |
開標將於2016年7月20日10:00時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 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
13.2 |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
- 聲明異議
針對本投標手續遺漏或不當情事,應向下列部門提起有關聲明異議:
旅遊局
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
獲多利大廈十二樓
- 投標書的評核標準及其所佔的比重﹕
a) 價格: 40%
b) 執行服務的人力資源: 25%
c) 根據承投規則的技術條件提供執行服務的計劃,包括服務I及II的日程編排及資源分配: 5%
d) 提供同類型服務的經驗: 30%
-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
時間: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止日,在辦公日辦公時間內。
價格:澳門幣伍佰元整( MOP500.00)。
2016 年6月6 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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