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2016年11月18日作出的批示,現“為旅遊局提供「設計及裝修旅客詢問處(新氹仔客運碼頭)」服務 ”進行公開招標。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查閱招標卷宗,或繳付MOP 200.00 (澳門幣貳佰元整) 文件費以取得有關招標卷宗,包括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及相關補充文件副本,亦可透過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人可以於2016年12月14日下午3時,出席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的解答有關本公開招標疑問的解釋會。
服務總價格上限為MOP 5,000,000.00 (澳門幣伍佰萬元整)。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場地規劃及設計(35%);
- 總價格(35%);
- 多媒體系統的設置,其介面和程式設計(15%);
- 投標人經驗(5%);
- 服務工期(10%)。
投標人須在2017年1月5日下午5時截標日期前,於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交予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投標書必須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中一種正式語言撰寫,並同時提供MOP 100,000.00 (澳門幣壹拾萬元整)的臨時保證金,作為是次投標的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1) 以現金、本票或保付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保付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或2) 銀行擔保。
開標儀式將於2017年1月12日上午10時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停止辦公,則原定的解釋會日期及時間、截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投標人的合法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的開標儀式,在此情況下,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參與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2016年11月30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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