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申请表格【T/CG格式501】(表格可于澳门旅游业界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申请必须由有关之旅行社提出。
注:申请表格须由有关旅行社持牌公司的合法代表或旅行社技术主管签署,并盖上旅行社印章。同时,须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拟当见习导游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须出示正本核对)。
- 拟当见习导游人士正在就读澳门旅游学院举办的导游培训课程的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核对)。
- 载有拟当见习导游人士之现居地址的文件影印本(如水费单或电费单)。
- 旅行社的财政局营业税M/7或M/8表格影印本。
- 1½寸近照 (彩色硬照/彩色数码相片档案) 或即场拍摄数码照片。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旅游局总部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中心1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费用: 100.00澳门元 (另加10%印花税)。
服务地点
- 旅游局总部 – 可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本票缴费 (票据抬头为 “旅游局”);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可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本票缴费 (票据抬头为 “市政署”)。
付款须知
根据第22/2008号行政法规,
- 每次支付只能使用上述三种支付工具中的其中一种;
- 支票及银行本票标示金额应与须支付之费用金额相符;
- 支票签发日期不得早于支付日期三日;
- 支付金额等同或超过50,000.00澳门元,其必须为保付支票。
审批所需时间
首次申请工作证:收到申请及齐备必需文件翌日起计15个工作日内。(服务承诺)
牌照预约办理服务
牌照预约办理服务:请透过澳门旅游业界网站进行预约。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请透过澳门旅游业界网站网上导游工作证办理系统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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