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式C】(表格可于澳门旅游业界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
- 倘申请人为公司,须由公司合法代表按其身份证明文件上之签名式样签署有关申请表,并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同时,须在申请表上加盖公司印章;
- 倘申请人为个人,须按身份证明文件上之签名式样签署有关申请表,并附上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请人授权他人为其作出申请,须递交已作签名公证认定之授权书正本或鉴证本,并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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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倘申请人为公司,须递交:
- 过去3个月内由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公司登记证明书正本。如公司设立不足3个月,可以公证书影印本或公布有关公司合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影印本代替登记局的证明书。
- 公司合法代表的刑事记录证明书正本 (证明书用途须注明为申请经营健康俱乐部之用),或同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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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倘申请人为个人,须递交刑事记录证明书正本 (证明书用途须注明为申请经营健康俱乐部之用),或同等文件。 |
4. |
财政局营业税M/1表格影印本 (可于申请检查时递交)。 |
5. |
下列文件一式6份 (1份正本及5份副本):
- 适当比例的位置平面图。
- 比例为1:100的各楼层建筑平面图,可由此评估设计中设施及通道的分布,以及设备的布置。
- 为更好地理解设计方案所需的横向及纵向切面图,其中一个切面图应反映垂直出入区。
- 防震及隔音设备计划 (倘适用)。
附注:隔音及吸音设备之最低要求建议。
- 简化牌照申请程序声明书##【G格式701】(表格可于澳门旅游业界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 ;
- 由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收据、申请表M6 连文件目录表的副本;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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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倘申请人不采纳简化牌照申请程序,第5点所列的文件份数为一式8份(1份正本及7份副本),并附同声明书【G格式702】(表格可于澳门旅游业界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 |
(2) |
所有场所设计图须由已在土地工务运输局注册的建筑师或土木工程师或技师、电子/机械工程师或技师、消防工程公司、承建商/建筑公司负责编制,并由申请人和有关技术人员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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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若有关场所向顾客提供饮品及/或食品,须递交餐牌正本。 |
7. |
递交申请文件人士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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