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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业务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须文件∶
- 申请人填妥的旅游局专用表格【HI格式811】(表格可於澳门旅游业界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
- 如申请人为自然人商业企业主,须提交具申请人签名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如申请人为法人商业企业主,须提交具公司法定代表签名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如授权他人作出申请,须提交已作签名公证认定之授权书正本或鉴证本,并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申请须知
- 根据第8/2021号法律第六十八条,基於修改并应酒店业场所准照持有人申请,有关业务可中止十八个月;
- 如具适当说明理由且获旅游局接纳,得以相同期间延期一次;
- 中止业务期间,准照仍须按法定要求续期。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旅游局总部 (设有无障碍询问柜台)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 电话∶(853) 2845 151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地址∶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 电话∶(853) 2842 121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费用∶不适用
网上预约
请透过澳门旅游业界网站进行网上预约。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透过公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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