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澳门国际影展暨颁奖典礼-提供电影放映器材服务」之公开招标 - 2016-09-07 07:00:00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透过旅游局公布,根据社会文化司司长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现为「第一届澳门国际影展暨颁奖典礼-提供电影放映器材服务」判给之公开招标。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标人可于办公时间内前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2楼旅游局接待处柜台查阅招标卷宗,及缴付澳门币200.00元(澳门币贰佰元正)文件费以取得有关招标卷宗,包括招标方案和承投规则及相关补充文件副本,或可透过旅游局网页(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内免费下载。
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十时,将在位于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4楼旅游局演讲厅内举行解答有关本公开招标疑问的解释会。
服务总价格上限为澳门币2,300,000.00元(澳门币贰佰叁拾万元正)。
评标标准及其所占之比重:
判给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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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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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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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安全保障及高效率服务
- 电影放映器材之相关资料
- 安装,运送及拆卸方案(连时间表)
- 项目所需人力配置方案
- 替代计划(“后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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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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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相关经验及技术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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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十七时四十五分截标日期前,于办公时间内将投标书交予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2楼旅游局接待处柜台,投标书必须使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其中一种正式语文或英语撰写,并同时提供澳门币46,000.00元 (澳门币肆万陆仟元正)的临时保证金,作为是次投标的临时担保。临时保证金之递交方式,可(1)透过大西洋银行并注明收款人为 “旅游局” 的现金方式存入;(2)银行担保;或(3)以现金、本票或支票方式向旅游局缴交,本票或支票抬头须注明收款人为“旅游局”,或(4)电汇至旅游基金在大西洋银行开立的帐户内(帐户号码:8003911119)。
开标仪式将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十时在位于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4楼旅游局演讲厅内举行。
根据七月六日第63/85/M号法令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之法定代表应出席开标仪式,以便提出声明异议及/或为投标所递交之文件出现的疑问作出解答。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可由受权人代表出席公开的开标仪式,在此情况下,此受权人应出示经公证授权赋予其参与开标仪式的授权书。
倘因台风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停止办公,则原定的截标期限、解释会及开标的日期及时间顺延至紧接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于旅游局。
局长
文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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