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社会意见关注酒店房价规管、非法旅馆及旅游住宿供需的情况,本局现作出以下回应:
关于酒店价格的订定,酒店房间可透过不同途径销售,包括酒店本身、本地或外地旅行社、订房网站等。对于设于外地的旅行社和订房网站,澳门法例不规管其商业活动。基于酒店的营运模式,一般淡季或预先订房可得到更多价钱方面的优惠;同时,酒店房可分不同级别的房间,当一般级别亦是较便宜的房间售罄,余下较高级别房间,其出售的房价亦较高。另一方面,旅行社或订房网站一般会一次过预先购买大量不同时段的酒店房间,销售代理在旺季时固然能够以较高的价钱售出房间,但在淡季时亦可能会有亏损的情况出现。价格的厘定涉及多方面因素,酒店房价根据供求波动是世界各地的普遍现象,而非仅在澳门出现。
第3/2010号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于2010年8月13日生效至今,旅游局作为监察部门,与跨部门工作小组紧密合作,持续进行巡查打击。投诉举报是收集非法提供住宿资料的最重要渠道,详尽和有效的举报资料能促进打击工作的成效,旅游局设立了多种渠道方便居民举报,包括24小时投诉热线、网上投诉专页、电邮、信函等举报途径,居民亦可于办公时间亲临旅游局作出举报。同时,旅游局与居民组织和社会团体保持沟通,听取意见,掌握非法提供住宿的具体情况,以便调整执法部署。此外,持续就第3/2010号法律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于非法提供住宿黑点及周边地区之大厦张贴宣传海报和派发宣传单张,提醒业主慎防物业被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并向旅客宣传入住持牌酒店的重要性。
为有效遏止非法提供住宿的情况,旅游局透过人力资源安排保持巡查密度,除了因应警察部门通知而进行的突发巡查外,现时平均每周进行恒常巡查三至四次。旅游局一向积极打击非法提供住宿的违法活动,但同时亦要考虑居民安宁生活的重要,在促进执法成效和维护社区安宁之间取得平衡。
根据土地工务运输局的资料,目前在建中的酒店场所共有26间。为促进旅游配套的建设,旅游局持续与业界紧密配合,并透过优化措施和人力资源调配,确保发牌工作在酒店开业高峰期顺利进行。为加快不同档次住宿场所供应量的增长,促进本澳酒店业的多元化发展,旅游局为经济型住宿场所设立了专责工作小组,在审批牌照的流程上给予全面的配合,优先处理经济型住宿场所的牌照申请。与此同时,旅游局现正进行规范酒店及酒店内餐饮场所的《酒店的发牌及运作》法案修订工作,完善旅游法规配套,配合旅游业发展的需要。